台北市建華獅子會 獅子精神
茂文鐘士出生於 1879 年 1 月 13 日亞利桑納州 Fort Thomas,為一名統帥一群偵察兵的美國陸軍上尉之子。後來,他的父親調任至東部,於是他們舉家遷移。鐘士年輕時,住在伊利諾州芝加哥,與一家保險公司合夥,並於 1913 年成立自己的機構。
他很快地加入一個商人午餐團體的商圈,並立刻被選為祕書。在當時,這是只致力於推銷他們會員金融股份的眾多團體之一。因為號召力有限,這些團體注定要消失。然而,茂文鐘士卻有其他的計畫。他設想:「假使這些因為本身慾望、智慧與雄心的男人是成功的,何不將他們的才能用於改善族群?」因此,在他的邀請函中,男性分會的代表於芝加哥聚會,為這樣的組織立下根基,於是「國際獅子會」於 1917 年 6 月 7 日誕生。
茂文鐘士最後放棄他的保險機構,投注自己所有的時間於「芝加哥國際獅子會總部」。在他強有力的領導之下,「獅子會」贏得吸引熱心公益的會員所需的聲望。
協會的創始者同時也被認定為協會外部的領導人。1945 年他以顧問的身份代表「國際獅子會」出席加州舊金山的聯合國組織,是他最大的光榮事蹟之一。
茂文鐘士逝世於 1961 年 6 月 1 日,享年 82 歲,他的座右銘「你無法走得太遠,直到你開始為其他人做一些事」,成為全世界熱心公益的人們的指引信條。
五大宗旨:
獅子會最終目的及理想,就是提倡大同世界,發揚人類博愛的精神。創立的宗旨,共有五大項:
八大目的:(1) 發揚人類博愛互助的精神。
(2) 增進國際友好關係。
(3) 尊重自由,啟發智慧。
(4) 提倡社會福利。
(5) 促進國家安全。
獅子會歷經數十年的努力,隨著時代﹑地域﹑人數的發展,逐漸形成完備的章程與組織,其中孕育的精神和宗旨除了上述的理念外在目標與信條中,更經過獅友們不斷的提供與闡釋,有完善與明確的說明在目標中有六項:
這八大目的中,最後兩條是我們獅友頗難把握其分野,常引起爭議的,黨派和宗教,是民主自由的社會裡才能生存的,而且必定有所歧異,有歧異必有爭執,第七條的原意是不要把這類的爭執帶進會裡面,所以除了討論社會公益外,會務活動不能與政治活動或宗教活動合併,混在一起。(1) 創設督導獅會、落實社會服務。
(2) 協調會務活動、建立運作準則。
(3) 增進國際了解,促進世界大同。
(4) 宏揚仁政理論,培育優秀公民。
(5) 關懷社會福祉,恪守道德規範。
(6) 加強會際交流,鞏固獅子友誼。
(7) 熱心討論公益,勿涉政教爭議。
(8) 不求個人利益,提昇工商水準。
八大信條:
另外獅子會的獅友們更要遵守下面的信條或稱道德的規範:
(1) 忠於所事,勤勉敬業,竭誠服務,爭取榮譽。
(2) 守正不阿,光明磊落,取之以道,追求成功。
(3) 誠以待人,嚴以律己,自求奮進,勿損他人。
(4) 犧牲小我,顧全大局,爭論無益,忠恕是從。
(5) 友誼至上,服務為先,絕非施惠,貴在互助。
(6) 言行一致,盡心盡力,效忠國家,獻身社會。
(7) 關懷疾苦,扶弱濟困,人溺己溺,樂於助人。
(8) 多加讚譽,慎於批評,但求輔助,切莫詆毀。